《二战战犯审判中的中国法律人》系列④石美瑜:审判日本战犯的大法官原创范洁民主与法制周刊
来源:《民主与法制》周刊年第39期
编者按
从年的九一八事变开始,日本发动了长达14年的侵略战争,给中国及亚太地区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抗日战争胜利后,为了清算日本侵略罪行,维护世界和平,重建战后新秩序,同盟国在东京设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甲级战犯进行审判,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理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日本战犯和其他日本战犯。
东京审判从开庭到宣判终结历时约两年零七个月,判决书长达页,规模超过了纽伦堡审判,堪称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国际审判,也是二次大战结束后世界上发生的重大政治事件之一。面对气焰嚣张的日本战犯,法官梅汝璈,检察官向哲浚,顾问倪征燠,中国检察官办事处秘书、法庭翻译高文彬等17名中国人肩负民族重托与重重压力前往日本,历经两年半的艰难举证,经过次唇枪舌剑的较量,用一桩桩铁一般的事实,终于把这帮战争狂魔永远地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在南京法庭,石美瑜、叶在增等军事法官走出法庭,调查收集到日军在南京大屠杀罪行中的大量人证、物证。面对21幅万人坑照片、多名幸存者的血泪控诉,这些屠杀中国人民的“杀人魔”终于哑口无言、认罪伏法。石美瑜、叶在增等军事法官用公正和法律告慰了中华民族在南京大屠杀中逝去的三十多万亡灵。
时过75年,那段历史虽已远去,但我们不能忘却梅汝璈、倪征燠、高文彬、向哲浚、石美瑜、叶在增这些曾闪耀抗战历史的名字!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抗日战争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抗外敌入侵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牺牲最多的民族解放斗争,也是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斗争。这个伟大胜利,是中华民族从近代以来陷入深重危机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转折点,也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的壮阔进程中孕育出伟大抗战精神,向世界展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情怀,视死如归、宁死不屈的民族气节,不畏强暴、血战到底的英雄气概,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必胜信念。伟大抗战精神,是中国人民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将永远激励中国人民克服一切艰难险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
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6周年之际,本期聚焦推出向哲浚、梅汝璈、倪征燠、石美瑜、叶在增、高文彬等在抗战中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法律人,既是为了警醒我们要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更是为了告诫我们每一位中国人,落后就要挨打,要以伟大抗战精神为动力奋力前行,以百倍努力建设我们的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战战犯审判中的中国法律人》系列报道之四
石美瑜:审判日本战犯的大法官
文/范洁
抗日战争胜利后,一位审判长的威名响彻上海司法界,他用法律的威严,接连审判臭名昭著的酒井隆、谷寿夫、川岛芳子等多名日本战犯,凭借高超独特的审判技巧,使罪犯哑口无言、认罪伏法;判词书写笔锋犀利,称为“刀笔精华”,被收入多国博物馆;然而迫于蒋介石的压力,判决日本战犯冈村宁次无罪,成为其一生中争议纷纷、不堪回首的污点。他就是对日军战犯进行历史审判的大法官——石美瑜。
石美瑜,福建人,自幼年随前清秀才的伯父入私塾,再入美国教会所办的格致中学,后考进福建法政专门学校,自此开启与法相伴的人生。因其成绩优秀、表现出色,24岁即被分配到上海法院任法官,之后调升至上海高等法院任职。十年磨一剑,上海滩法律界十年的磨砺淬炼出石美瑜精干的才华,为其后审判日本战犯奠定坚实的基础。
年7月26日,美、中、英三国政府签署了敦促日本无条件投降的《波茨坦公告》。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通过广播《终战诏书》的形式,自认战败,宣布投降。次年1月19日,由美、苏、英、法、中等国联合组建的审判日本战犯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成立。3月,南京政府下令由国防部组建审判日本战犯的中国军事法庭。惩处日本战犯这一大事件由此提上了日程。
当时前司法部部长谢冠生和陆军司令何应钦认为,审判战犯是国际性的大事,军法官难以独当一面,提出在全国司法界遴选优质法官作为军事法庭庭长,年仅37岁的江苏高等法院庭长石美瑜法官进入其视线。之后,蒋介石于年4月14日正式对石美瑜委以重任,任命其担任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庭长一职。自走向军事法庭的那一刻,石美瑜便深知,他面对的是罪大恶极、泯灭人性的日本战犯,他不仅仅是一名审判长,更满怀数亿中国人民的殷切期盼,肩负以法之名、审判罪恶、还原真相、告慰亡灵的民族使命。他是日本战犯法庭审判这一历史事件的见证者,更是书写者。
审判南京大屠杀罪犯酒井隆与谷寿夫
曾因在香港大肆屠杀被称为“香港之虎”的酒井隆是石美瑜面对的第一个重大军事战犯。作为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的得力干将,酒井隆罪行累累,是南京大屠杀的主要执行者之一。日本战败后,中国军队在广东逮捕了酒井隆并将他送上了南京军事法庭。审判前,因年12月,酒井隆率军攻占香港时曾疯狂屠杀英国俘虏,英国政府试图通过外交途径与南京政府交涉要求引渡酒井隆,但是根据二战战胜国签订的国际协定,战犯应在东京、南京及纽伦堡审判。因此,石美瑜以南京军事法庭庭长的身份,接待英国法官时表示:“酒井隆若在香港,你们捉走,我们没话说。可是他跑到广东,我们中国法官就有权审判他。另外,香港本是中国的领土,受害中国人比英国人更多。”他法理并施、义正词严,拒绝英方的引渡要求,捍卫了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权。
年5月30日,南京军事法庭正式对酒井隆一案开庭。参与审判人员一致认为他罪恶深重、纵兵杀戮、接连制造惨案,其作恶时间之长、手段之恶劣,堪比臭名昭著的甲级战犯土肥原贤二和板垣征四郎。同年8月27日,案件进入二审,石美瑜判决酒井隆死刑,于9月13日在南京雨花台执行枪决。
仅三个月,石美瑜以雷霆之势,斩掉这株迫害中国群众的毒株,以公正和法律告慰中华民族逝去亡灵。前去参与观看的英国观审员在看过石美瑜主笔的判决书后,赞叹不已,认为石美瑜捍卫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请求将判决书全文陈列于伦敦大英图书馆,作为英日战史的重要文献。
紧接着,石美瑜审判了南京大屠杀的首犯——谷寿夫。谷寿夫先后任日军第三师团、第六师团师团长和第五十九军司令官,是南京大屠杀最主要的执行者,可以称得上是罪魁祸首。年12月13日,他率第六师团首先攻入南京城后,展开大肆屠杀,面对徒手士兵和无辜平民,仍然采取剖腹、枭首、轮奸、活焚等残酷手段,犯下令人发指的滔天罪行,南京城一夜间血流成河。年2月20日《大公报(武汉版)》曾在“沦陷后的南京惨像”一文中提到:“南门(即中华门)里桥有廿岁(即二十岁)上下妇女,小衣上部完整,两手紧握裤带处,小衣下部破碎,发如乱丝,剜去耳目,割去口鼻,此系拒奸受酷刑而死者!”日军残忍至何种地步可见一斑。
然而,对其的审判却不如酒井隆这般顺利。年12月31日,南京军事法庭以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正式起诉谷寿夫,并请科处极刑,以维护世界正义。在接到起诉书后,谷寿夫先是给石美瑜呈送《恳愿书》,要求“宽延公审”。后又向军事法庭呈送《申辩书》,对自己所犯罪行进行狡辩。同时,他还分别上书国民政府国防部长白崇禧和参谋总长陈诚,请求“赐阅”他的申辩书。在讯问中,谷寿夫矢口否认南京大屠杀,他在《陈述书》中狡辩:“南京大屠杀的重点在城内中央部以北,下关扬子江沿岸以及紫金山方向……与我第六师团无关。”
石美瑜等人检验雨花台被害人尸骨
然而,拒不认罪并不能抹杀罪行的真实存在。面对狡猾的谷寿夫,石美瑜深知唯有铁证如山,才能使其永无翻案之地。为此,石美瑜四处奔波,和其他法官分头行动,深入各地调查取证,其间走访了无数的知情者、幸存者、目击者,请他们出庭作证,还搜集到了南京红十字会、同善堂等慈善机构记载的掩埋尸体记录,外国人拍摄的南京大屠杀的现场照片、影片等证据。石美瑜甚至带着法医、检察官,数次前往中华门外花神庙的“万人坑”现场,挖掘出被害人尸骸头颅数千具,检验被害者的骨骸多有刀砍、中弹或钝器击损伤痕。
石美瑜指挥大屠杀受害者遗骸挖掘工作
如今,重温当年的判决书,肃穆法庭上,罪犯面对人证物证俱在的场景似乎就浮现眼前:“国际救济中方委员许传音作证,日军入城后,秩序极乱,到处杀人、放火、抢劫和强奸。当时城内外到处有尸体,大部分是老百姓,有跪、有俯、有仰,惨不忍睹。日军提出要我会负责掩埋,并给予安全保障,发通行证。出于人道立场,于12月15日开始工作,共埋尸体具。”“美国《纽约时报》驻南京特派记者以及金陵大学美籍教授贝德士作证,年12月13日,日本军队进入南京之后,在广大范围内放火、抢劫,杀死、刺死与强奸平民,并枪杀被他们认为曾当过兵的非武装平民,持续了三到七个星期。本人曾亲眼看见日军枪毙中国平民,满城各街,到处都是尸体。”“……复经本庭按丛葬地点,在中华门外雨花台、万人坑等地,发掘土冢五处,起出被害人尸骸头颅数千具,由法医潘英才、检验员宋土豪等,验明尸骨,多有刀砍、中弹或钝器击损伤痕,填具鉴定书在卷可稽。并当时日军为炫耀武功,自行拍摄之屠杀照片15帧,及实地摄制之屠城电影,经我军胜利后扣获,可资印证。”
当证人证词振聋发聩、当石美瑜将受害者头颅骨摊在了谷寿夫面前,一切辩驳都苍白无力。最终,石美瑜用一系列证据,还原了日军在南京一地屠杀了30余万非武装的中国人的残忍暴行。
年3月10日,南京军事法庭对谷寿夫进行最后一次公审,石美瑜宣读了《战犯谷寿夫判决正本》,作出庄严判决:“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人之将死,谷寿夫似乎萌生忏悔之意,他在给妻子的诗中写道:“樱花开时我丧命,痛留妻室哭夫君。愿献此身化瘀积,中国不再恨日本。”然而,一切皆迟,石美瑜愤慨道:“谷寿夫!你们的行为激起了全世界人民的愤恨,整个地球你都无藏身之地,就是杀了你个谷寿夫,都不能抵偿我30万同胞的万分之一!”
年4月26日,金陵万人空巷,从中山路到雨花台,受尽日军凌辱的五六万南京民众扶老携幼,争看“杀人恶魔”的下场。在南京雨花台的小山坡上,南京大屠杀主犯谷寿夫被押送刑场。他跪在地上,面朝南京中华门。在斩杀命令下达后,宪兵随即对准犯人开枪,恶贯满盈的日本战犯谷寿夫终被绳之以法,用生命和鲜血为金陵城赎罪。
惩治南京大屠杀“百人斩”凶手
实际上,曾经举行过“百人斩”杀人比赛的两名刽子手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也在南京雨花台刑场被枪决。这是石美瑜对“百人斩恶魔”的审判结果,屠杀中国人民的“杀人魔”,终究难逃正义的裁决与惩罚。
年12月18日,南京军事法庭决定将战犯田中军吉与向井敏明、野田毅合并审判,在南京励志社礼堂开庭公审。
他们的罪行源于年12月,一张沾满鲜血的《东京日日新闻》报纸将“百人斩”比赛的消息刊登出来,并以“百人斩超纪录”的标题大肆宣扬:日本两名少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开创“百人斩”比赛,即比赛谁先杀够人为胜利,而其赌注是一瓶葡萄酒。据统计,向井敏明一共杀了人,野田毅杀了人,两人因为不知道谁先杀够了人,于是决定再重新赌一次,看谁先杀够人。这些事被日本的记者全部记录下来,丧心病狂的日寇还配发了照片,殊不知这都是法庭上罪行的铁证。
而本案中的另一名战犯田中军吉是侵华日军第六师团第45联队上尉连长。由于向井敏明、野田毅举办的“百人斩”竞赛没有邀请他,在目睹新闻报道他们二人的事迹后,萌生嫉妒心理,他也开始在南京屠杀中国人。据史料统计,田中军吉杀了至少名中国人,比向井敏明、野田毅两人之和还要多。
法庭上,田中军吉声称,自己并没有屠杀中国百姓,屠杀的是保卫南京的士兵,向井敏明、野田毅则在法庭上百般狡辩,声称杀多中国人是自己吹嘘的战绩,就是为了博媒体